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旨在贯彻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对外方针、政策,促进我校与国(境)外高校、学术机构及知名学者间的合作与交流,为学校师生开展国际间教育、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提供服务,为我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其主要职责为:归口管理和协调学校涉外事务和港澳台事务,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协调全校涉外相关工作,为学校的整体发展服务;
2.积极开拓学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国(境)外知名高校和相关机构的联系,负责校际交流、合作项目等的统筹管理与协调,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外国专家的聘请、外事管理和服务,外专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等;
3.负责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批、申报及管理,协助和指导出国(境)人员办理证照、签证(签注),学生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指导;
4.负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宣传、组织申报、报批及管理,协助和指导申请人员办理派出手续;
5.负责国家关于港澳台方针政策的宣传与执行,与港澳台等地高校、机构、知名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交流;
6.邀请、协调安排和接待境外团组和友好人士来校进行科研和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活动;
7.负责学校外事年鉴的编辑,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对外宣传工作;
8.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务。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留学生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学校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关于留学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留学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3、负责学校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留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留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留学生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7、负责学校留学生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及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留学生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留学生校友的跟踪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