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教外司际[2015]1614号文件和东北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际会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预报2016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的情况通知如下:
1、国际会议的预报年份是指拟对外宣布或承诺(申办)的年份。
2、需预报的“2016年度国际会议”既包括拟在2016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括须在2016年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国际会议。
3、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或申办)会议的简单信息(见附件),在拟对外宣布(或申办)日期前3个月还应正式提交审批材料。
4、重大国际会议必须预报,逾期不可补报。
按照东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要求,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也需申报。对于本次申报的国际会议,东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和需求,认真组织申报,并填写相应表格,提交计划表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5日。
联 系 人:吴佳璐
联系电话:8068874
电子邮箱:gjc@neuq.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预报2016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情况的通知》
2、2016年度国际会议(含申办、承办、合办等)预报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9月15日